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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“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设的通知》(浙市监质〔2023〕1号)的有关要求,现就宁波新芝冻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起草的《实验室真空冷冻干燥设备》“浙江制造”标准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限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6日,请于时限内将《征求意见表》反馈至邮箱:961097479@qq.com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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